(shit)
在一首歌短短幾分鐘的範圍內,重複再重複往往是最好聽最好聽的。腦袋被俗豔的旋律控制並不是太快樂的經驗,而簡單重複反而帶來寬廣的感知空間。即使是流行音樂也有極端重複但非常好聽的例子、例子、例子、例子、例子、例子。
然而,一旦改用人生的尺度,簡單重複似乎就沒那麼好玩。我一直有個疑惑,人從小到大就是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次數太少很抱歉,我漏打了四萬次);幾十年過去了,到底什麼時候才會吃膩?我個人是已經厭倦了。要不是必需維持生命我實在懶得繼續進行這種陳腐的行為。不過也許對大多數人而言,欲望的生理時鐘與背後演化的強大意志還不至於那麼快就被厭煩擊敗。
也許所有關於時間的宣稱都要放在一個尺度下來評判。戀人在熱戀時說找到了一生的真愛,分開時又說他選錯了對象(對方並不是「那個人」),但那也許只是簡單重複的效果早了一步發生作用罷了。如果人的生命只有三十年,那麼許多「證明不適合」的例子可能就被認為是「一生真愛」而沒有懷疑過。反過來說,如果把生命拉得夠長,也許根本沒有兩個人是互相契合的,因為簡單重複的後果遲早要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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