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0日 星期二
血脈與傳承(五)
以我個人來說,我應該是個對於血脈與傳承特別疏離的人。我的內祖父隻身來自外省,但來台的時間(二戰前)、目的(旅遊)、住所(閩南聚落)和工作(碼頭勞工)都與外省人大異其趣。我的內祖母是技能不合社會要求只愛看戲的人,在社群中的地位恐怕就和一名不會捕魚的原住民男人或不會編織的原住民女人差不多(話說回來,雖然部落生活的互助架構有時令人欽羨,然而依我天生技能點數的分配,若生於傳統部落,恐會喪失目前一切所有且被排斥為無資格成年的無用男);只有我媽媽那邊是出身比較實在的漢人。在這種漂泊混雜的狀態下,刻意去尋找與認同祖先的固有生活方式真的是一件非常矯情的事。因此,認同這件事對我來說,一直都是關乎地理大於歷史(我們曾因此被指責為「背祖」)。我所認同的僅及於我出身的海港城市,家族從事的工程業,從小聽到的音樂等等屬於我這一代的事情。與我說上上一代的事,我既使理解也無法視為自己的一部分。要記得,當半世紀前台灣正在論戰現代詩應該是「橫的移植」或「縱的繼承」時,被認為最本土的笠詩社是傾向於前者的。土地提供了現實基礎,以讓來自四方的模因 (meme) 依照這裡的特有的水文交錯匯流--在有特色的土地上,才能形成有特色的文化,但概念的花應該要能在任何一片適合它的土地上結果…當然,這是一個對於血脈與傳承特別疏離的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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