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未作夢了,似乎堆積了一段時間的情節,到前一陣子終放出一個特別精彩,如同電影的夢。
雖然說像電影一樣稍縱即逝,但夢其實是更高一層的表現方式。現代電影用編劇和佈景,音樂和演技,再怎麼努力製造意義,觀眾頂多也只有隔一層膜的共感,甚至無法猜出它要表達什麼。但是在夢裡面,自己就是主角,一切的事件都很自然地產生意義,所有的情感都以最直接的方式體會,整個世界就像是看得見,摸得到的本質,全部的故事都是自己的故事。最後,大夢初醒的主角走出銀幕,坐到觀眾席上,仍然迷醉在剛剛的劇情裡。
於是人為夢的藝術效果震憾,想要把它抄寫下來,心想著,竟然有這麼一齣戲在我腦中上演,可見我也許是某種天才,心裡隱隱懷著能觸動世界上每一個心靈的秘密。也許它即將成為一部大作,只要我能重新呈現它,就和我所感覺到的一樣。然而,就像每次懷著雄心走出門就跌倒的加菲貓主人,作夢的人稍微重瞄了一下夢的紀錄,猛然發現其實那不過是一堆尋常的事件,老梗的劇情,和一點點尷尬的胡思亂想,用跳躣的方式湊在一起罷了,根本沒什麼特殊的價值,只是因為夢境的直接效果才被放大。於是方從夢裡醒來的人發覺剛剛又作了一個白日夢。
好的文學或藝術作品,往往讓人覺得,好像可以藉由它碰觸到自我心靈或是社會心靈最真實的一部分。於是這給人一種錯覺,只要能把自己心中最困難,最幽深的自省拿出來,就可以成為詩篇。事實上,只要拿出精神疾病統計與診斷手冊(DSM)稍作參照,往往會發現這些自剖一點也不新鮮,很容易就可以翻到對應的案例,在講大同小異的事情。每個人的自我,對於自己而言,都是獨一無二的,就像每個有意義的夢都不可能讓其他人感受第二次一樣。但是把自我掏出來到大眾面前去比較的話,卻又不是真的那麼稀奇。既然作品是要呈現給世界看,終究是要立基於對外在社會的特殊感悟,才能讓他人有所共感,光靠那顆自認有點特別卻又不那麼特別的心靈是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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